法律分析:
海关通关监管中是指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申请,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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