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不转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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