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的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无论持股比例多少。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需要书面提出申请。
一、股东有知情权吗
股东有知情权。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下列情形: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前三年内,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二、股东有权查账结果吗
作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是可以享受到很多的权利的,而且股东还可以不定时的进行查账,这个也是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着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账。查账权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该项权利是法定权利,公司章程、出资协议书等其他文件均不得禁止或限制,否则无效。股东查账有一定界限。首先,所查之账仅限于会计账簿,而不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凭证类会计资料。会计账簿具体包括总账、分类帐、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次,股东仅可以查阅,而不能通过摄影、拍照、复印等方式拷贝复制,但法律准许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由多少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询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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