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80%工资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试用期工资应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不能滥用试用期提供廉价劳动力。用人单位还有义务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逃避责任。这些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
法律分析
试用期80%工资是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两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对于试用期工资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结语
试用期工资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与正式员工一致,体现同工同酬原则。此外,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为了降低成本而规避责任。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试用期员工的权益,是维护公平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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