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欠条可能存在损毁情况,但是只要剩余内容能够清晰表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合法有效,就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了,法院就会采信。
一、欠款写借条是可以的吗
欠款写借条是不可以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
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对于借条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欠条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但是欠条,就容易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例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
诉讼时效上,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欠款只能写成欠条的形式,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关系,欠条则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诉讼时,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则必须详细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则需要有更多的证据来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欠条已经起诉到法院但欠账的总不还怎么办
欠条已经起诉到法院但欠账的总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法院若是判断了欠钱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而该欠钱者没有还的话,可以再次上诉,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但是前提是你胜诉了;
2、真实、有效、合法的借条是债权凭据,凭借借条可以打赢官司;
3、存在瑕疵的借条,也有可能赢不了官司。比如因吸毒、赌博产生的借条,因胁迫、非自愿书写的没有真实借贷关系存在的借条,欠款人能够提供还款证据对抗的借条等;
4、如果能寻找其他借贷关系成立有效合法的证据,避免借条成为借贷关系的孤证,也是确保打赢官司的重要方面。
三、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借钱没有立借据的情况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额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是否还可以起诉呢?当协商还钱无果后,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诉对方。当然需要你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基本的,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赢了一半了。另一半就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出借”的,如果不能证明是借的话,那对方需要举证这个钱是基于什么原因发生,如果双方对此都没有办法举证的,那么法院是可以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要求对方偿还这笔款项。不当得利与借贷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当得利只需偿还本金,对于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是不支持的。提醒大家,目前在很多法院的审理案件过程中,是有支持凭转账记录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进而判决债权人胜诉。
因此,在今后的借款活动中,当你碍于情面没有写欠条的时候,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来交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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