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应纳税所得额是给自己的吗

应纳税所得额是给自己的吗

2020-06-12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