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怎么算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怎么算

2020-05-05 来源:乌哈旅游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

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为计算基数;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一)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4%;

(2)营业税,按租金的3%;

(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属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7)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

(三)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