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固定资产报废是固定资产由于参加生产或某种特殊原因,丧失其使用价值而发生的废弃。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先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报废清理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详细说明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企业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后作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业务的凭证,据以进行清理。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应送交会计部门一份,作为组织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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