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不开了烟草证一般会自动注销。
如果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就没有到当地烟草公司进过货,且实际也没有开店经营,出现这种情况后,会在发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予以注销。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有过进货记录,之后就没有再开门经营了,事后监管按擅自停业处理的,则被设定为擅自停业之日起满一年后,该许可证注销。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2、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3、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歇业申请的;
(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四)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五)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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