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表决方式作出特殊约定,可以设置一票否决权,但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置一票否决权。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需要34%的股份,一般会议事项需要51%的股份。
一、合伙怎么分配股权最合适
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150%对50%,或者3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和依据
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修改章程时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三、营业范围变更一定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营业范围的变更属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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