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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公婆付钱离婚后该房产是什么

2023-05-18 来源:乌哈旅游

男方父母购房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不予分割。但结婚后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是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及配偶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男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如果在结婚后将女方名字加入房产证上,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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