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不签字怎么办如果无法取得全部签名,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出席人有股东和公司高层管理,股东有投票权,其他人列席参与探讨建议。最后股东决策表决。80%通过,是可以执行决议进行贷款的。但是,如果办理贷款手续期间,有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所有对外的贷款手续需要停止,至分割完毕。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重大经营行为的,需要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是实行。如果你们按照公司内部有关会议规程,进行会议表决的,超过规定数量如: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签字办理相关手续。当然,如果股东不看好担保形式,在这时提出要退股折现,要求分割股权,属于正常要求,要予核定通过。少部分的反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但处理不善,容易转化成内部矛盾,需要妥善处理。最好还是做通股东的思想工作,否则贷款才办,又后院起火,造成资金链异常的话,80%赞成的股东可能会损失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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