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是: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判刑
我国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立案规定: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等交易活动,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三、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构成什么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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