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1年离婚彩礼钱一般情况下不予返还,但如果婚前给付彩礼钱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或者此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彩礼钱应当予以返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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