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农村一宅多户如何解决
(一)自愿退出宅基地
一般来说现在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由此可见,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当然,退出宅基地的前提必须是,农民本人自愿。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多户一宅的情况。
(二)退回本村集体管理
经过农村的土地改革之后,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本村集体成员可以接受转让或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样就让多户一宅的宅基地回归到了村集体管理,可以由村统一处理。
(三)重新分配宅基地
目前很多80年、90年后,他们是没有宅基地的。所以村里面可以考虑将这些多余的宅基地统一收回,然后再重新分配给相应的人员,达到资源的最佳利用,尽量让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四)拆户处理
一起农村是一个很热闹的地方,而且房子都属于长辈一个人持有,但是现在基本上都是各自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这就是对已婚人士进行了拆户,然后给他们重新分配宅基地,这样就很好的解决了多户一宅的现象。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怎么走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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