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申诉人是员工,请提交以下资料。申诉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二)申诉书(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提供两份或者根据申诉人数提供)
(三)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必须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记载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执行律师,必须提供执行律师的证明复印件的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市民,必须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和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告人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6)被告人和被告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暂时停留证、工作证、工厂卡、工资表(单)、入社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书和被开除、除名、退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和证明书等。上述证明资料,申诉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没有一份的,立案室不受理。申诉人提交证明资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审判后返还原件。
(7)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诉人是集体争议的,除提交第一类
(1)至
(7)项资料外,投诉人应推荐3~5名员工代表,提交员工代表名单和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工资不足的员工集体争论事件,申诉人必须提交使用者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三,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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