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3、发票的内容不同;
4、发票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