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三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一、离婚二年还能不能起诉分财产
离婚两年可以起诉分财产。可分的情形有:
1、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有权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可以起诉;
3、离婚时,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二、未分割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或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但是,这种实际上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的遗产必须是事实上继承行为已经发生并结束,遗产实际上可以分割时才可能存在的。否则,如果继承已经开始,但实际上并未继承完毕,那么继承的财产或者房产份额就不确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在遗产实际未分割的情况下,一方主张将尚未分割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不会支持。但要求分割的一方并未丧失将来的诉权,也就是说,等遗产分割完毕,另一方仍然是可以起诉要求将一方所分得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三、夫妻间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间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也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种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时有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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