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逆行被撞责任和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的划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的,需要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电瓶车逆行被撞责任
1、电瓶车逆行被撞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非机动车责任相对大一些,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电动车全责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电瓶车逆行被撞的,及时报警,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采用多元化归责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主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电瓶车逆行被撞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如果非机动车逆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电动车全责,机动车不承担责任。在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定。根据我国的归责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机动车驾驶人员是否有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处理这类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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