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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另一半还,另一方有义务吗

2022-01-31 来源:乌哈旅游

1、男女同居分手后,对方欠的债务要求另一方偿还的,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1)、如果对方欠的债务是双方共同债务,并且有证据证明的,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三条

一、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之间如果离婚之后还存在没有偿还完成的债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欺瞒另一方的情况下产生了债务,例如赌博、购买奢侈品、请客吃饭挥霍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的偿还义务的。

二、信用卡逾期费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逾期费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别以下情况: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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