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监事的职权中,与股东会有关的职权包括:
(1)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2)在董事会不履职时代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3)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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