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后,并不代表失信人一辈子都只能是失信人。失信人在被法律判决之后,需要执行判决,积极偿还所欠贷款,在偿还所有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等费用后的次日,失信人就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需要注意的是,被拉出黑名单并不代表失信人就“洗白”了,在他的征信记录里依然含有不良记录,在偿还完所有贷款之后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5年后征信记录会被消除,可以开始正常的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等业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章》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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