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为“XX清算组”或“XX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
此外,开立破产清算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撤销存款人原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存款人应先撤销该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最后办理基本账户销户手续。
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结构。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的银行账户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单位银行账户一年不发生业务和进行账户年审就会被转入久悬账户,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是久悬账户,那么公司就不能再在该银行开设新的账户了,而且该账户还会牵涉到收费和罚息问题。如果想开设新的账户必须销了久悬账户。公司基本账户注销步骤如下:
1.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2.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未在其他银行开立任何结算账户的相关说明;
3.客户留存联印鉴卡;
4.未使用完的现金、转账支票;
5.填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申请书,不需要再提供开户的全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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