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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合同

2024-04-21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赛事活动中所有商贸区域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所有商贸区租赁商户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所有商贸区租赁商户都必须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开展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责任人,服从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本公司商贸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在帐篷禁烟区域内合理设置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三、在帐篷区域内不得使用电炉、明火设备,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四、帐篷区域内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帐篷面积满30平米配置1至2只干粉灭火器,面积超出的依次类推,不满30平米的按30平米计算。

  六、灭火器材的摆放必须符合相关防火规定,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商贸区域。

  八、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并切断营业性电源。

  九、在活动期间应接受上赛场相关部门与消防部门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对上赛场相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部门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一、所有商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该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并必须在现场监督管理,负责人名单上报上赛场保安部备案,其通讯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等必须保持畅通。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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