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明确一点,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的工资。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又不认账,别说两倍工资,就是一倍,也不好要啊。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当然,这是要在劳动关系清楚,无争议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干脆不承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等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才能谈及之后的给付工资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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