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方式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根据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等。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到十倍。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
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方式如下:
1、宅基地收回的时候,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相关部门会根据被收回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通常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等;
3、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被征用前该土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到十倍;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拓展延伸
空闲宅基地收回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空闲宅基地收回后的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基地面积、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利用年限等。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基地面积×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利用年限。其中,基地面积指的是收回的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土地市场价格是指当地土地市场的平均价格,土地利用年限是指宅基地被收回前已经使用的年限。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不同,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获得准确的补偿金额计算结果。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空闲宅基地收回后的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主要考虑基地面积、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 = 基地面积 × 土地市场价格 × 土地利用年限。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获得准确的补偿金额计算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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