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债务人自愿承担诉讼时效届满的债务。
2、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减免部分债务申请,可作出了同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
3、诉讼中重新确认债务,并同意继续履行。
4、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与债权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可认定债务人作出了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
5、债务人签收《货款与利息催收通知单》、《催收函》等,并出具回执签章确认的,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6、债务人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