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解散后诉讼的处理办法:
1、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2、在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一、企业没有清算注销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企业没有清算注销债权债务这样处理: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二、公司解散清算后还可以继续经营吗?
公司解散清算后应当注销,不得继续经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被告公司注销该怎么处理
被告公司注销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公司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公司终止,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处理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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