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有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竣工后应按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调整内容进行结算。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包括提交支付申请表、预算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开具发票和财务复核。
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5、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
3、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4、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5、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6、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结语
建筑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多样,包括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中,施工单位需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预算审核、财务审核和最终审批,然后开具建安发票并交由财务部核对后办理转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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