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另外根据《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还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2、债务人对判决书不服的话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其实不管是债务纠纷还是其他的民事纠纷,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正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判决书当中的内容履行自身的应尽义务,但债务债权人当然都有权利对一审的判决书提出上诉,可是上诉也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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