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追诉期在多久?

法律追诉期在多久?

2020-11-16 来源:乌哈旅游

您好,追诉期特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