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条件:
1、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公司住所地法院;
2、起诉的原因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股东知情权可以进入法院解散吗?
股东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而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有以下情况股东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
二、隐名股东可不可以申请公司解散?
隐名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解散,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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