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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值班不算加班

2024-01-22 来源:乌哈旅游

在法定节假日值班通常不算是加班,不能享受到加班费的待遇,因为值班一般没有什么工作量,安排值班可能是为了预防消防安全或者为了处理突发事件,如果没有什么具体的事宜,基本上也处于休息状态,而加班的话,加班期间是一直处于工作状态的。
一、法定节假日值班算不算加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不算加班,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1)工作内容不同。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2)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
(3)法律规定不同。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
二、对加班的要求有哪些
(一)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三、加班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值班并不等同于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一般情况下也是偶尔到用人单位去检查一下,不需要当事人整天都待在用人单位,就算待在单位也没有安排什么具体性的工作,所以值班员工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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