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另外,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所以,吸毒者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但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隐匿违禁物品的;(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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