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在民政局指定的单位做,需要带身份证。
婚检有以下内容:
1、体格检查:按婚前医学检查表逐项检查。生殖器及第二性征检查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生殖器发育异常、肿块及是否两性畸型;
2、询问病史: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精神病、传染病、遗传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各系统疾病、智力发育障碍等病史以及准备结婚男女双方是否近亲关系和月经生育史、遗传病家族史等;
3、检验室检查:常规检查项目包括胸透、血尿常规、abo血型、alt与乙肝表面抗原、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缺乏症筛查、梅毒、淋病和hiv筛查。女性增加阴液常规和阴道毛滴虫及念珠菌检查。必要时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关病原体确证实验、精液检查、基因诊断、染色体核型分析、心电图、b超、内分泌检测、活体组织病理检查等。
办理结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一般在民政局指定的单位,妇女儿童医院,为多数,当然也有指定的县医院。当夫妻准备结婚时,双方应持单位未婚证明、身份证和民政局介绍信去医院婚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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