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民法典》规定同居财产按份共有,不动产难分割可拍卖。离婚时需协商处理,法院可根据情况判决。同居法律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重婚和家庭暴力。无效婚姻财产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离婚可调解或提起诉讼,法院应调解并准予离婚。同居未满14岁女方涉嫌强奸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1、《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分割方式应当协商决定。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同居有哪些法律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4、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5、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7、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仅仅是同居的,没有发生任何事,不属于犯罪。但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与其同居并发生关系,就涉嫌强奸刑事犯罪。
结语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按份共有,分割方式应协商决定。对于难以分割的不动产,可通过对折价、拍卖或变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法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等行为,同时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对于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应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离婚一方可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进行调解并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准予离婚。同居本身并不属于犯罪,但若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与其发生关系涉嫌强奸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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