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中除了具体的自由刑之外,还可能判处罚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关于法院判的罚金交给谁的问题国家是这样规定的,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2、2010年的3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至少需要缴纳1/3;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5、不缴纳罚金,对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可能会少减几个月。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属于刑罚的一种,在判决生效之后,罚金就应该予以缴纳,如果实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见面或者分期缴纳。
一、出狱三年了罚金还没交
被判刑并处罚金,如果罚金不交,服刑期满后是仍可以出狱的。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我国法律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出狱后不交罚金的法律后果:1、不交的话出狱后可能还会被强制执行,采取查封财物、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但如果实在没钱,法院也没办法,2、确实没有钱可以缓交,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缓交。不交对量刑和减刑都有所影响,但确实无力交的,要根据案件有所证明。
二、判刑后罚金可以牵连家属吗
罚金与没收财产类似,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是,我国刑法采取罪责自负,反对牵连的原则,如果被判处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是属于财产刑、附加刑。但是,罚金执行有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执行其财产:1、在判决规定的限期里一次或者是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是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