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裁决双方签收时间不同一般是以单位领取之日去计算生效时间;如果对裁决有服的话,那么就会由劳动者签收的时间为准,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劳动仲裁也是属于解除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一般是以单位领取之日去计算生效时间的,如果起诉那么就以签收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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