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如果将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 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