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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下可以转让股份吗?

2022-02-16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私下是可以单独转让股份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可以单独转让的。

一、有限公司股东死了怎么办

有限公司股东死了该股东的股权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

(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但是要注意的是,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得抽回其对公司的出资。

股东用作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股东不能再独立、直接支配相关的出资财产。股东不得抽回对公司的出资,只能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二、清算组成员怎么组成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之一是合伙制与股份制相结合。有限公司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只能在股东内部筹集需要的资金。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的全部资本是来自与各个股东认缴的资本和财产的总数额。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是不可以随意转让的,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也是不可以流通、质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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