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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2020-11-01 来源:乌哈旅游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约定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是怎么约定的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的约定如下: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以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起算点,一般为三年。且一般保证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或连带责任保证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该怎么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在该限制条件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未约定保证期间合同履行期是多长时间

1、未约定保证期间合同履行期是6个月。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什么意思

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受相关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为债权实现,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担保中签的保证合同是什么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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