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一、承租人兄弟们的拆迁房子可以分房子吗?
要看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款是房屋所有权人才能享受的,如果兄妹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就可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就不能进行分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40年公寓拆迁补偿
40年产权的商业公寓拆迁,实质上是国家对房屋的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补偿范围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补偿标准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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