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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

2020-04-08 来源:乌哈旅游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区别表现在哪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之间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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