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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有义务承担吗

2021-08-24 来源:乌哈旅游

一、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有义务承担吗
1、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有义务承担。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是多少
1、法律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只规定为两人以上;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最多为五十人,合伙人人数为在二到五十人之间即可;
2、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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