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发货怎么办?
卖家虚假发货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也可以按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想问一下网购如果商家已经发货申请退货后是否可以立即退款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因为货物已经发出,所以需要跟淘宝卖家联系,经过协商如果买家还没有收到货物可以直接拒收,货物会原路寄回;如果已经收到货物,需要淘宝卖家提供寄货地址和联系方式,邮费可能要求买家出。如果协商失败,卖家不同意退货退款,可以申请淘宝介入,正常处理结果仍是卖家需要签收退回的货物,买家承担实际发生的运费。一般只要货物没有损坏,卖家不会不同意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虚假发货三倍赔偿
根据淘宝官方的规则,一旦涉及虚假发货,完全退换货款是肯定的,这是对买家权益最基础的保障,然后可以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淘小二介入,具体赔偿金额,也是最终由淘小二,综合双方的意见、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天猫上如果遇到了虚假发货,除了退换货款、卖家赔偿之外,官方一般都会向卖家赔偿已付货款的30%,以天猫积分的形式进行发放,基本上是不会进行现金赔偿的。如果因为卖家的虚假发货,导致你遭受了重大损失,建议还是直接上法院进行起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发货,如何申请理赔
一、商家虚假宣传怎么赔偿1、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有:(1)商家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二、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即使该种宣传的内容均是真是的,但是如“混同宣传” 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 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而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发货,如何申请理赔
一、商家虚假宣传怎么赔偿1、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有:(1)商家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二、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即使该种宣传的内容均是真是的,但是如“混同宣传” 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 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而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条 该内容由 冶凤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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