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生效后,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从判决生效时起就已解除婚姻关系,其效力与离婚证相同。因此,离婚判决生效后,无需再办理离婚证。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判决离婚的生效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拓展延伸
执行法院的离婚判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需要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离婚证。其次,如果有子女需要确定抚养、探视等事项,需要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遵守法院的要求。最后,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律师或法院的执行法官。
结语
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执行离婚判决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如办理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如对方不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提供证据和材料,并遵守法院要求。如遇问题,可咨询律师或法院执行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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