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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严重吗

2020-02-07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不是很严重,依法补办即可。当事人遗失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1、婚姻当事人亲自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当事人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结婚证丢了不是很严重的事情,只要带上资料,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补办就可以了,也不会影响婚姻的效力。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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