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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能自行终止吗

2020-01-26 来源:乌哈旅游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的,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要自动延续至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终止。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一、什么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患病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职工患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应续延到医疗期满。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辞退工资下个月才结算合理吗

被辞退的工资下个月才结是不合理。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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