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医疗事故鉴定: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当事人的申请后,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一起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医疗纠纷是否要先申请医疗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并不一定要先申请医疗鉴定的,卫生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才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鉴定机构
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
1、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4、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