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0-05-03 来源:乌哈旅游

婚前投资婚后收益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按照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房子的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房子的增值部分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置权。

二、哪些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